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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刻刻字工匠研究

 

三、石刻刻工研究的作用和意义

       石刻刻工的集录就是把零碎的刻工材料进行相关的整理,组成一个新的文献系统,这一新的文献材料可以对碑帖的鉴定和断代、石刻文献的整理、历史学方面的研究等多个领域开展专题的研究奠定基础,发挥作用。

(一) 刻工研究对石刻文物的系年有时甚至可以起到科学的决定作用

        刻工人员名录可以作为历史年代的参照系,提供时代定位的坐标,对某些年代不详的石刻做出有根据的、科学的年代判定,有时甚至是 “一锤定音”的关键作用。曾毅公先生在 《石刻考工录》自序中指出:

        版本、目录学的学者,根据宋元明清各朝代书刊上的 “牌子”、刻工、书体、纸张、墨色等等,考订书刊的版本时代、地区等内容,被公认为是科学的方法。碑刻因为长期矗立在风天雨地之中,斑剥、磨泐,以致残毁者更盛,拓本的早晚、精粗,又有显著不同。因此,只据碑刻资料本身来做考订工作,有时比起书刊版本的考订,还要麻烦得多。但碑刻上镌刻工人的数量,并不少于书刊,所以如果我们把碑碣刻工整理出来,作为考订碑版年代的标准条件之一,也可以发挥良好的作用。

        例如,在海淀区魏公村出土,著录在 《北京图书馆藏北京石刻拓片目录》第 194 页,明崇祯十六年 (1643 年) 九月十一日 《刘继祖及妻两李氏董氏郑氏合葬志》,刻工为刘光旸。同书第392 页著录无年月 《关帝庙碑》为刘光旸刻,此碑被附于清代之后。同书第 509 页著录立于崇文区清华街,明天启四年 (1624 年) 十一月十一日 《释迦如来成道记》,刘光旸摹。 《石刻刻工研究》第 470 页著录刘光旸所刻碑目 4 种: 《歙县金石志》卷六中著录,明万历二十五年 (1597 年)十二月董其昌撰书 《太傅许文穆公墓祠记》; 崇祯十四年 (1641 年) 前后 《快雪堂法帖》; 康熙二年至六年 (1663—1667 年) 《翰香馆帖》; 第四为无年月 《关帝庙碑》。根据刘氏所刻的六种碑目的年代,最早为万历二十五年 (1597 年),最晚为康熙六年 (1667 年),所以此通无年月的《关帝庙碑》立碑年代也就是在明末清初,最晚应在康熙初年。

(二) 石刻刻工研究对石刻文献的整理能提供重要的参考作用

        石刻文献尤其是出土的石刻铭文,是第一手的文献资料,石刻文献不但可以起到证经补史的作用,更可以补志传之遗。但是在石刻文献整理的过程中,有时因不熟悉刻工的姓名,或者不熟悉刻工的题署方式,进而对石刻文献文本的内容理解造成障碍,而使断句的标点标示在错误的位置甚至不加标点。如 《北京文物精粹大系·石刻卷》图版说明第 26 页,著录金大安元年 (1209年) 《大金鲁国大长公主墓志拓片》的说明中: 周昂撰文,庞铸书丹并篆盖,张伯玉宫琢刻。这块墓志在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藏墓志拓片》第 282 页的图版说明、《新中国出土墓志·北京卷壹》下册第 51 页录文中在 “张伯玉”和 “宫琢”之间均未加标点。周峰的 《北京辽金石刻刻工宫氏家族考》一文已指出宫琢为一名刻工,周文中还列有一条碑目,1991 年发现于房山区石楼镇石楼村西,金卫绍王大安三年 (1211 年) 四月十六日立 《杨瀛神道碑》。碑文末题 “古燕宫琢刊”,更证明宫琢为刻工无疑。周峰文章在张伯玉与宫琢之间用顿号隔开。

        另有 《新中国出土墓志·北京卷壹》 (下) 第 70 页,明正统丙寅岁六月初九日, 《伍花寺开山一代胜公塔院茔志记》录文最后 “大明正统丙寅岁六月初九日立石、镌石,作严广智”。

        按: 《语石》卷六: (刻工题署方式) 又有官、私之别,唐时中书省置玉册官,宋有御书院,皆专司镌勒之事,邵建初所刻 《圭峰碑》(即 《圭峰禅师碑》) 及 《杜顺和尚行记》 (即 《杜顺和尚碑》)、《刘遵礼墓志》其署衔皆为 “镌玉册官”,或无 “镌”字。

        《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 52 册第 181 页著录,明成化二十年七月 《清凉寺并东岳行祠碑》碑文末的题署为 “石作: 刘敏、程□、□ [刘] 宽镌”。

        《语石》卷六: 私家之碑,或称都料,或称石工、石作,盖石匠亦间能刊字。宋、辽、金石幢及里社神庙之碑皆出此辈。

        综合以上的文献和石刻实例,可知此通明正统丙寅岁六月初九日 《伍花寺开山一代胜公塔院茔志记》最后录文应为: “大明正统丙寅岁六月初九日立石。镌石作: 严广智。”

        通过此例,也可以大概地认识和了解官、私刻工题署的方式,对准确地判定刻工的职官、身份等提供依据。

(三) 石刻刻工研究在历史学的研究当中也有其重要作用

        石刻刻字工匠对历史学研究的作用主要是在制度史和社会史两个层面。历代刻石官署的建制及职能员属构成,这是属于制度史的范畴。刻工家族化、地域化之构成特点,其地位及身份认定之变迁,则属于社会史的范畴。很多刻工都是石匠,属于既是石匠亦能刻字的人,所以史志之书对其便无完整的详细记载。当然有些著名的刻工还是可以考知其事迹的,如主持刊刻 《诒晋斋帖》的钱泳,他的门人编撰了 《梅溪先生年谱》一卷。后人可凭此了解他的生平事迹。然而很多刻工大都默默无闻,但是石刻文献中则留有他们的籍贯、名字以及职官等信息。“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根据集散为整的刻工材料,去重拾那些散落四处的历史链环,重组那些被人遗忘的机构和人群的图像,乃至重现他们的生活状态”。周峰的 《北京辽金石刻刻工宫氏家族考》中辑得宫氏刻工 15 人。钩稽出宫氏家族至迟从辽兴宗重熙十一年 (1042 年) 到金卫绍王大安三年 (1211 年)的长达 169 年中,如果以 25 年为一代的话,则他们分属于至少 7 代人。宫氏的祖籍是河南郡 (今河南洛阳市),到了最晚一代时,则自称 “永安”人、“古燕”人,至此,宫氏家族已完全将自己视为中都的土著,完成了籍贯观念的转变。由此一例可见刻工家族化、地域化之构成特点,通过其籍贯的变化也可以看出当时历史背景下的人口流动和转移之一斑。通过刻工的研究不但可以看到人口横向地域性的流动,还可以看出人员纵向的官阶身份的变化,进而为了解社会血液循环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如东吴杨润于明弘治五年 (1492 年) 所镌 《张懋妻王妙荣墓志》题署为 “东吴杨润谨镌”,明弘治六年 (1493 年) 所镌 《明钱承宗妻张万玉墓志并盖》中题署为 “东吴杨润镌”,在明正德十四年 (1519 年) 东吴杨锐所镌的 《张诚墓志》中,篆额人即为 “征士郎中书舍人直内殿东吴杨润篆额”,通过这三方墓志即可了解到东吴杨润不但可以镌字,也会篆书,并可根据题署的信息,了解到东吴杨润于此三十年中的身份官阶的变化。清代的官署刻工朱圭,于康熙四十一年 (1702 年) 正月刻 《训饬士子文》,石署: 鸿胪寺序班朱圭镌字; 康熙四十九年 (1710年) 五月一日刻 《广仁宫碑》,石署: 鸿胪寺序班加一级朱圭镌,表明朱氏在这八年中的升迁情况,可见一斑。

        利用石刻刻工题署,在制度史的研究上可为石刻官署的建置及职能员属的构成补充一些材料,根据北京地区出土的墓志中刻工题署的职官名称,我们可以对明代工部文思院在明成化八年(1472 年) 到明正德十六年 (1521 年),近五十年的文思院的员属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和认识。

        明代官家的刻石事宜是由工部文思院管理。工部设文思院大使一人,正九品; 副使二人,从九品。嘉靖三十七年 (1558 年),革文思院大使。究竟哪些能工巧匠曾任职文思院大使,正史未有记载,《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藏墓志拓片》第 114 页著录明成化二十三年 (1487 年) 二月二十日《辰保世墓志》,石署 “文思院大使顾真镌”。可知此时期的文思院大使为顾真。至于文思院副使,我们在弘治七年 (1494 年) 六月刻 《兜天寺天梯路记》最后题署中可以看到: 工部副使历阳王用镌,可知在距离成化二十三年 (1487 年) 的七年之后,文思院的两名副使之一便是王用。据现有资料,查找到王用所刻碑目如下:

        明成化八年 (1472 年) 三月二十五日刻 《葛妙聪墓志》: 历阳王用镌。

        明成化八年 (1472 年) 三月二十五日刻 《刘永诚墓志》: 历阳王用镌。

        明成化九年 (1473 年) 四月八日刻 《道孚大师行实碑》: 历阳王用镌。

        明弘治四年 (1491 年) 五月九日刻 《安昌伯 (钱承宗) 母孙氏之墓志铭》: 历阳王用镌。

        明弘治七年 (1494 年) 六月刻 《兜率寺天梯路记》: 工部副使历阳王用镌。

        明正德元年 (1506 年) 十一月刻 《明故封中宪大夫太常寺少卿前陕西按察司副使刘公墓志

铭》: 历阳王用镌。

        明正德七年 (1512 年) 八月一日刻 《丁公 (平) 墓志铭》: 历阳王用镌。

        根据以上碑目,可以知道王用从成化八年 (1472 年) 至正德七年 (1512 年) 历时约四十年,在王用之后,担任文思院副使的是被誉为 “京师第一”的阎杰,据李东阳 《怀麓堂集》卷九六《请书刻御制碑题本》: “乞令制敕房中书舍人乔宗赍捧前项御制文字往彼书写上石,仍乞带领工部文思院副使阎杰就彼镌刻,事毕之日,即令回京。”据同卷 《复命题本》,此事在弘治十七年(1504 年)。可知阎杰此时任文思院副使,阎杰所刻碑目有:

        明成化二十三年 (1487 年) 四月朔刻 《福寿寺禅师塔碑》: 阎杰镌。

        根据以上所列碑目题署的时间,可以推测出,至少在成化二十三年 (1487 年),文思院大使顾真、王用、阎杰他们三人镌刻活动的时间是有重合的。阎杰刻字活动的时间从成化二十三年(1487 年) 到弘治十七年 (1504 年),这十七年间阎杰与王用镌刻活动的时间是重合的。或许两人任职文思院副使的时间至少有一段是重合的。

        继他们之后,根据正德十一年 (1516 年) 九月刻 《灵官寺碑》,石署: 工部文思院副使东吴顾聪镌,正德十六年 (1521 年) 三月九日 《彭喜墓志》,石署: 将仕佐郎、工部文思院副使顾聪篆盖,可知明代文思院副使一职应是顾聪所担任,顾聪所刻的碑目如下:

        明弘治十年 (1497 年) 五月一日 《江公 (德) 墓志铭》: 东吴顾聪镌。

        明正德十一年 (1516 年) 九月刻 《灵官寺碑》: 工部文思院副使东吴顾聪镌。

        明正德十五年 (1520 年) 正月十五日 《清泰寺碑》。

        根据以上碑目所署时间,可以知道,顾聪的刻字活动从弘治十年 (1497 年) 到正德七年(1512 年) 大概十五年的时间,与王用是重合的; 从弘治十年 (1497 年) 到弘治十七年 (1504年) 大概七年的时间,他与阎杰是重合的。

        通过以上材料的排比,可以推测出,在明成化八年 (1472 年) 到明正德十六年 (1521 年)之间,明代文思院的人员任职之中,文思院大使至少有顾真担任过、文思院副使至少有王用、阎杰、顾聪三人担任过,并且王用和阎杰担任文思院副使的时间有一段是重合的。

        另外,可以根据刻工的题署,补充正史中未记载的一些品阶较低的职官名称,进而可以增加一些对古代职官制度和石刻官署建置情况的了解,为历史研究提供一些史料,如在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校场 (今北海中学) 出土的一方唐会昌六年 (846 年) 十二月 《蔡氏夫人墓志并盖》,“使宅百人将王贞祐镌刻”,其 “使宅百人将”为其唐代官职; 还有一些职官的名称,此处不一一列举。

余 论

        人类的历史,大部分多赖文字记录的流传,得以保存至今。《墨子·兼爱下》卷四: “子墨子曰: 吾非与之并世同时,亲闻其声,见其色也; 以其所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槃盂,传遗后世子孙者知之。”在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史料文献中,便有大量丰富的铭刻材料。 “镂于金石,琢于槃盂”的工匠无疑对这些铭刻材料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北京地区石刻文献中刻字工匠材料的梳理,一方面认识这些石刻刻字工匠对中国古代石刻文献形成的贡献,另一方面也通过对这些刻字工匠进行分类排比,组成系统性的史料,对开展石刻文化、石刻艺术以及工匠精神等专题研究提供重要的第一手材料,同时也为研究这些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观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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