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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博物馆关于规范社会机构
在馆内开展研学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和加强首都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有序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博物馆社教工作中,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首都博物馆以择优遴选的方式对社会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备案,认证后实行持证上岗,同时接受我馆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有合作意愿的社会机构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积极参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时间为期一个月。报名机构须符合下列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社会团体。

        2、经营范围包括文化交流、教育咨询、研学旅游活动等项目。

        3、从事社会教育活动3年(含)以上,行业信誉良好,无被处罚等不良记录。

        4、拥有一支较为固定的、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讲解人员队伍及其他师资力量。

        完成择优遴选后,我馆将以邮件方式书面回复申请结果。取得资质的机构在我馆开展研学活动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须再次申请批准后方可重新获得资质。

        获得讲解资质的社会机构发生违规行为,首都博物馆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讲解,限期整改,累计出现三次不合格的社会机构将取消其准入资格。如在讲解过程中出现违反历史事实,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内容,将永久取消该社会机构的准入资格。

        本次规范社会机构馆内开展研学活动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首都博物馆。

 

附件下载:《首都博物馆研学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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