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走进首博.文博快讯
清末义庄建设兴盛的物证——“承先睦族”匾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南浔于南宋淳佑年间建镇。在明代,辑里丝已成为知名品牌,运销各省。1842年以后五口通商,其中最接近长江三角洲产丝区域(湖州府、杭州府、嘉兴府、苏州府)的上海很快就取代广州,垄断了中国绝大部分生丝的出口。而湖州府的南浔镇则成为中国最大的生丝集散地。在辑里丝出口繁荣时期,造就了南浔镇以“四象八牛”为代表的大批经营丝织业起家的富商,他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为南浔留下了众多的文物古迹。由南浔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收藏的“承先睦族”匾即是代表性遗存,现为国家三级文物。

      “承先睦族”匾为木质鎏金,长309厘米,宽105厘米,厚16厘米。匾四周以九条金龙首尾相衔环绕,居中为“承先睦族”四字,背景为浅雕双龙戏珠,并衬以五蝠和祥云的底纹。“承先睦族”四字正中上方为“宣统御笔之宝”印章,右起为赐匾之日“宣统元年十月初五日”,左为“赐花翎三品衔候补五品京堂臣刘锦藻等”。

        据《刘氏义庄记略》记述,“承先睦族”匾的由来源于刘氏义庄的营建。为此,它也成为清代后期义庄发展兴盛的历史见证。

      义庄肇始于北宋,最初由范仲淹所创,目的是赡养宗族,救助族中孤贫,扶助子弟成才。因此,义庄并非单独存在,多辅以义田、家塾等。清雍正二年颁布的《圣谕广训》中倡导士民立家庙、设私塾、置义田、修族谱,以敦宗睦族。至乾隆时期,清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对捐建义庄成绩突出的士绅给予奖励的措施,其一就是对设义庄者给予旌表。捐建义庄的家族报官立案后,均可请旨给银建坊,并赐以匾额。同时,清政府把对义庄的保护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自乾隆中期开始,凡建立义庄,都要求“部司有案,志乘有文”,官府给贴执守。这一系列的举措,让有能力营建义庄的家族纷纷践行,至清代同光年间,经济发达的苏南、浙北等地区义庄的建造进入繁盛时期。

      在民国十一年《南浔志》·卷35·义举(二)中,记录南浔镇内义庄共三家,分别为张氏义庄、刘氏义庄和庞氏义庄。其中唯刘家最早完备义庄、义田和私塾各项,并订立庄规。

      作为“四象”之首的刘家,祖籍上虞,于清康熙年间迁浔。自刘镛业丝起家后,又相继经营盐业、茶业、典当、垦牧等。待家业殷实后,刘镛便以“敬宗收族”为志,遂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先筹建家庙。因刘镛长子早逝,营建事宜均由次子刘锦藻负责,家庙于丁酉年(1897年)建成。

      在营建家庙期间,刘镛自1891年至1892年在青浦陆续购置义田超千亩。家庙建成两年后,即1899年,刘镛去世。临终前,刘镛嘱托刘锦藻建造义庄。刘锦藻遍搜江浙等地义庄章程,经与亲戚友人商量,数易其稿而定。1907年,刘锦藻和出售位于青浦、嘉兴和建德的部分田产和房屋,终以白银十二万余两作为营建义庄的资本。1909年夏日,刘锦藻依律上报建庄公文,终获御书“承先睦族”匾。

      刘锦藻视获颁此匾为莫大荣耀,自述有“三乐”。其一,御赐匾额以往多不授予二品以下非实缺官员,刘锦藻以自己位低而得,更是湖州府获御书匾额第一人而乐。其二,建庄公文依律级级上报,但多数迟滞,往往要1至2年才能到达礼部,且耗资不菲。而刘锦藻的公文距上报不足半年即获批,且分文未耗。其三,当时南浔的其他富户或有田地而未建庄,或已建庄而未制定义庄规条,唯刘家一切完备,刘锦藻自觉得以告先人遗志。

      作为南浔首富刘家家族荣誉的象征,更作为清晚期苏南、浙北地区义庄建设兴盛的实物例证,“承先睦族”匾现为国家三级文物,收藏于南浔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也是此次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南浔区范围内登记的具有较高价值的文物藏品。

 

 

(信息收集、编辑:杨璠)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