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博网摘录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16岁淮安少年杨某如今很后悔一年前的那次离家出走。与父母怄气出来,他被人介绍到某工地打工,结果却被卷入一起盗掘古墓的团伙犯罪。若非六合区法援中心律师的鼎力相助,杨某很可能就要铛锒入狱,从此改写人生了。
杨某家住淮安,一年前,因与父母发生口角而离家出走,把身上的一点钱用光之后,杨某曾想到要回家去。可害怕父母责罚的他,最终在一个好朋友的劝说下,决定跟随对方去打工了。打工的地点,在六合某建筑工地的取土场。案发当日,杨某在承包人的安排下,参与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共盗掘西汉时期的随葬漆器、陶瓷物品70余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19件(套)、国家三级文物53件(套)、一般文物5件(套)。直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发布公告之后,杨某才知道,原来自己从事的是违法犯罪行为。追悔莫及的他没有逃跑,而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六合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杨某进行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在了解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和事实的情况下,马不停蹄地前往看守所,详细询问杨某的犯罪经过,并就影响该案定罪量刑的关键性问题做询问记录。之后又前往淮安走访,了解杨某的家庭环境、个人基本情况及成长经历。
案件审理时,援助律师分析,杨某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是因为缺乏父母的引导和监督,缺乏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本着“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给出辩护意见: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为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平时表现一贯良好,这次是初犯。此外,他在犯罪中只是搬运文物,系从犯。最终辩护意见被法官所采纳。杨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杨某表示服从判决,并感谢援助律师,也当众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信息收集、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