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展组织
主办: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日报报业集团 《中国摄影》杂志社 《摄影世界》杂志社 《大众摄影》杂志社 《中国摄影报》社 承办:首都博物馆 协办:北京文明之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方正奥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capitalmuseum.org.cn (首都博物馆网站)
二、拍摄主题 为建设“人文奥运”,宣传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提高公民素质,让广大公众走进博物馆,关注博物馆,借助博物馆这个平台,学习、感受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博物馆传播知识的作用,前述六家单位将长期联合举办本公益摄影大展。 本公益摄影大展以“我看博物馆”为主题,凡是表现北京地区正式开放的博物馆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参评;拍摄题材包括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展览、博物馆人物。
说明: 这里所说的博物馆包含以古建筑为馆址的博物馆、考古遗址类博物馆、故居陈列馆等;详见本次活动官方网站活动专题。 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建筑的外景、内景等; 博物馆展览:博物馆中的展览和陈列,以及展览陈列中的展品等; 博物馆人物:博物馆观众、博物馆工作人员、博物馆各类活动中的人物等。
三、参展作品整体要求 1.参展作品要求反映主题,真实,原创,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参展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污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秘密、宣扬色情内容、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蔑视残障人等违反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内容。 2.参展者的参展作品必须是其本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展或一人参展的参展者拥有独立发表权。所有参展者必须声明参展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否则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展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展作品送交后直至大展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展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展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展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如因大展组织方因使用该参展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的参展提供者对大展组织方承担。 3.参展者送交的参展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展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大展组织方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览、出版画册(刊)等,不另付稿酬,大展组织方在按上列方式使用其参展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展人姓名。
四、参展人
本大展对参展人身份没有限制。但参展人为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为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责任,并提供担保。
五、大展活动安排 2008年1月初,由六家主办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 2008年1月份起至展览开幕前,陆续进行影友辅导、专家讲座、宣传推广等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首都博物馆网站和北京地区部分新闻媒体上公布,具体事宜以首都博物馆网站特设专栏通告及新闻媒体通告为准。 2008年1月初至4月20日,参展稿件投稿时间。 自投稿之日起,每星期将从本星期所收摄影作品稿件中挑选一批较好作品(将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在首都博物馆网站特设专栏中展示。网上展示作品与最终评奖没有关系。 2008年4月20日至25日,由大展评委会进行评选。 2008年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举行展览开幕式和发奖仪式。 2008年5月20日至5月25日,获奖的摄影作品在首都博物馆举办展览;同时展出十位著名摄影家“博物馆一日”摄影作品观摩展。并且在首都博物馆网站特设专栏中进行网上展示。
《中国摄影》、《摄影世界》、《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北京晚报》等媒体将对本次大展进行专题报道。
六、摄影作品组别设置 本次大展欢迎广大公众参加,包括在华的外国朋友。为公平起见,特设如下专项组,投稿人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不同专项组的评选。 1.老年组(60岁以上,含60岁) 2.成年组 3.少年组(16岁以下,含16岁) 4.文博行业组(凡是在文物、考古和博物馆类单位工作的人员参加该组。简称:文博组) 5.手机摄影组(利用手机拍摄的作品。简称:手机组) 另,邀请十位著名摄影家以“博物馆一日”为题进行摄影创作,并举办观摩展;这些作品不参加评选。
七、摄影作品参展要求和投稿方式 1.本次大展只收数字照片(胶片所拍作品扫描后的数字文件亦可);恕不接受利用数字手段改变作品原貌的照片(如数码合成、数码特效作品),适当剪裁、反差调整等情况除外,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 2.请登陆首都博物馆网站特设专栏下载参展表格,并填写完全,与参展图片样稿(作为附件)一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本次大展专用电子信箱(wkbwg@dcmc.org.cn )。 填写参展表格注意事项:请以组别简称、作品标题和作者姓名作为作品图片的文件名,中间加中划线,如《成年组-古塔神韵-张某某》。如参展作品为组照,请在每张照片的文件名后增加顺序号。欢迎注明作品拍摄信息,相机品牌、型号,镜头,光圈和快门数值。 3.为便于在网络上发送,请先以小文件图片(压缩版)投稿,每张照片的文件大小在500KB左右即可;待接到获奖通知后,再提供大文件图片或底片,以便制作展览照片;获奖作品不能提供原始数字图像文件或底片者,视为自动弃权;底片在组织方扫描后将退还作者。 4.为保证获得更好的图片质量,使用小型数字相机拍摄者,请选择最高精度和分辨率拍摄。 使用数码单反相机以上级别的数字相机拍摄者,要求每幅作品的原始TIF文件大小不低于20MB。 5.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可以为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限10幅(组)以下、含10幅(组)。 6.参展照片恕不归还,敬请谅解。
八、摄影作品奖项及证书 每个专项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还将根据投稿情况另外评选三个特别奖,每个特别奖选1名,排名不分先后。
五个专项组共计: 一等奖共5名,奖品为60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二等奖共15名,奖品为30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三等奖共50名,奖品为8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特别奖: 共3名,奖品为30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税费自理)。
属合作作品而共同参展的,奖品一份将颁发给参展者在《参展报名表》中指定的领奖人,属合作作品而一人独立参展的奖品将颁发给该参展人。 以上获奖者均有证书。独立一人参展的合作作品,获奖证书署名的获奖者为该参展人一人;两人以上共同参展的合作作品,获奖证书署名的获奖者为全部共同参展人。奖品个人所得税自理。
九、声明:
拍摄时请遵守各博物馆的相关规定。 大展活动解释权在大展组委会。
十、大展组织机构
1.大展组织委员会领导小组 由六家主办单位的领导组成。 2.大展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由六家主办单位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人员组成。 3.大展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 由著名摄影家、摄影媒体负责人、摄影理论家、摄影教育家、文博专家组成。 4.大展特邀顾问:周剑生 专门拍摄世界遗产的著名摄影家 5.大展组织委员会联系电话:63370497 |